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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信息发布者:温福利
    2018-02-27 13:00:33   转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该图为盱眙交通违章处理工作现场

    办理人员所排队伍已经从窗口排至室外▲


    另外,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紧急辟谣:

      关于网传3月1号后交罚款新政策只是误解,新政策只是增加自助缴款记分的途径 ,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现场处理的,增加一项对被记分驾驶人的当面核实认证 。请大家相互转告,无需紧张,更不必恐慌,合理避开高峰期。

    重要提示

    (一)3月1日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布
    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
    不变,敬请相互转告,避免扎堆处理。

    (二)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
    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
    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
    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是更为便捷的业务办理渠
    道并不影响窗口办理。

    (三)目前,我省公安交警部门正进行系统调试,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
    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方法流程、政策解读和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发布。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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